第三百零五章 与世长存-《开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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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个孩子,家乡青山绿水梯田壮美,读了十年书,在宗族社学深受教谕喜爱,说将来这会是个举人公。

    农活是他拿手好戏,种地插秧总是比别人干得又快又好,他聪明伶俐,总认为天生有才能、配得上更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考科举那年,看重他的二大爷拿出棺材本,整个宗族凑出白银十四两送他考试,拿了个秀才回家,却没钱再去考举人。

    他会书法、会画画、会写词能写诗,知道人生之艰难,也看过崇山峻岭之风采。

    他不屑于当个跑堂的、算账的、教书的,喝醉了,梦想要在最近的府城外买上二顷地、盖起二进八间悬山顶的大房,憧憬着有一天成为人上人。

    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出外闯荡,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马的姑娘,说去投奔他处,混出名堂就回家。

    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身边做幕僚,最后加入帝国的后备军校,穿着有好几颗铜扣子的新军兵服,每天喝牛奶吃鸡蛋,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。

    手腕粗的长矛刺断三根、负重奔袭跑坏了膝盖,就连停训休息那半年都把精造天下太平铳的铳管打弯两条,一斤装的虎蹲炮火药包一天能打空八包,练习炮术佛朗机炮都被打涨两门,火箭、掌心雷更是没完没了地放。

    他不想在老家的府城买房了,将军说帝国在海外有大片未经开垦的土地,等他们出海退役,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地方,官府会给五百亩甚至更多的荒地。

    带着这样的憧憬,他成为光荣的北洋骑兵,加入帝国最精锐的部队,为皇帝照临四方而战。

    为此不惜在麻家港的隆冬蜷缩发抖、在常胜县的盛夏大汗淋漓,在白马河的泥泞中与敌对的西班牙人浴血厮杀。

    终于,遥远大洋的另一边,帝国商人说有一片土地要归附大明,调令很快就下来,年轻的天之骄子乘着能买下整个城镇的巨大战舰,在大东洋的万顷波涛里被咸湿的海水溅了一身。

    他来到普州、来到伦敦,这个比他家乡到北京还遥远十倍百倍的偏僻地方,打赢了一切所能打赢的战斗,最后因为仁慈放下端起的鸟铳。

    死在一把从背后刺来的卑劣匕首上,没有棺木、没有草席,人们发现他时躺在丛生杂草里,价值数十两的装备无影无踪,腐坏的尸首被野狗与渡鸦蚕食。

    他留在家乡的父亲收到消息后积劳成疾很快去世,母亲不能接受发了疯每天站在村口树下等孩子,青梅竹马的姑娘在第三年寻了人家,给一个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富商做了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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