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杀人的兵器-《不如长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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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来的路上李重就下了无数次决心,所以并没出现临场手足无措的情况,他顺势向前奔跑两步,双手一摆,长枪指就向黑衣人。
黑衣人肩膀一晃,顶开老管家:“老叔闪开……”
这厮还有些良心没拿老叔当挡箭牌,腰间短剑出鞘,斜劈在李重的枪杆上,李重长枪在腰间盘旋一圈接着用枪尖划向黑衣人。
一招过后,两人心里同时一喜。
黑衣人真是坏人,姓闫名七、在武林中还有一个外号叫一阵风,这个外号不是说闫七轻功好,而是说他抢完东西跑的贼快。闫七手里的短剑是一柄好剑,有点名气,差不多接近削铁如泥的程度,这把剑的上一任主人就是乐浪郡最大的强盗头子张雨亭。闫七本来在大贼头手下混饭吃,头几天闫七终于找了个机会偷到宝剑来投靠闫侍郎,宝剑就是他的敲门砖,没剑不行,闫七和闫侍郎的关系太远了。
闫七本打算一剑砍断李重的枪头,再趁机挟持李重逃出去,不过李重的长枪实际上比短剑还值钱呢,闫七当然砍不断了。闫七也试探出李重的武功不如自己,原因很简单,他能用短剑轻易拨开长枪。
李重惊喜的也是闫七武功不咋地,他第一枪充其量施展出五分力气,感觉闫七的力气比自己还要差上几分。不是李重不想一鼓作气刺死闫七,头一次杀人手软心慌发挥不出实力是很正常的现象,第二枪就好多了。
“当……”闫七勉强挡住第二枪,人却被带歪两步,闫管家见势不妙厉声喝道:“还有没有王法,再不住手我就……”
“你想怎样?”孟令君目不转睛的盯着战场,看都没看老头。
“我……”闫管家猛然闭上嘴巴,天有点黑,老眼昏花的管家到现在才看强孟令君的穿着,跟琼华派的人提闫侍郎没用,提皇帝都不一定有用。
闫七根本就没有站稳的意思,顺势在地上一滚,避过李重接踵而来的一枪,他这一滚是赌招。再怎么说闫七也是积年老贼,拼杀经验可比李重这个菜鸟多多了,紧接着用短剑在地上一剜,崩裂的砂石就嗖嗖砸向李重面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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